本報訊(記者 趙曉華)昨日記者獲悉,日前《石家莊市貧困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實施辦法》出台。補貼對象為全市(含省管縣)城鄉低保對象中就業年齡段(男16-59周歲、女16-54周歲)、持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殘疾人證》)一、二級視力、肢体、智力和精神殘疾人。
  具體補貼標準為,市內區(含高新區、正定新區、化工園區,下同)一、二級“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撫養或贍養義務人)中殘疾人300元/人/月,其他一級200元/人/月、二級100元/人/月;其他縣(市)、礦區一級100元/人/月、二級50元/人/月。補貼標準不設上限,縣級財政可根據情況,適當提高標準。補貼與已享有的低保、城鄉醫療和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政府補貼、貧困重度殘疾人生活補貼只能疊加,不能沖抵。
  貧困重度殘疾人補貼申領程序:(一)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殘疾人須由本人或其他供養人向戶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並如實填寫《石家莊市貧困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以下簡稱《審批表》),提供居民戶口本、身份證、《殘疾人證》和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金領取證》等必要材料。
  (二)村(居)民委員會初審。村(居)民委員會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審核。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原因。符合條件的,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在《審批表》上簽署意見,連同申請人所提供的相關材料,一併報鄉(鎮、街道)殘聯審核。
  (三)鄉(鎮、街道)殘聯審核。鄉(鎮、街道)殘聯收到申報材料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村(居)民委員會並告知原因。符合條件的,在《審批表》上簽署意見,連同有關材料一併報各縣(市)、區和高新區、正定新區、化工園區(下稱各縣(市)、區)殘聯審批。
  (四)各縣(市)、區殘聯審批。各縣(市)、區殘聯在收到申報材料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對象材料的審核、調查和審批工作。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鄉(鎮、街道)殘聯並告知原因。符合條件的,在《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審批備案。
  各縣(市)、區財政部門根據批准的補貼名單和確定的補貼標準,每季度初15日前將殘疾人護理補貼撥付到低保資金代發銀行賬戶或其它代發金融機構賬戶,代發機構及時將補貼劃轉到補貼對象個人賬戶,並註明“重殘護補”。
  石市貧困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要嚴格按程序審批,確保資金足額及時安全發放到補貼對象手中。對於通過偽造證明材料等手段騙取補貼的殘疾人或撫養人,視情節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追回冒領資金等措施;對於弄虛作假、貪污、挪用補貼的單位和個人,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石家莊市貧困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實施辦法》,市內區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他縣(市)、礦區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標題:貧困重度殘疾人可申請護理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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